作者丨亚哲、晨玉
有着不少业务上卓有成就的律所主任们,当面对律所发展、骨干培养、用人留人、品牌建设、知识管理等问题时,可谓是百味杂陈、几把心酸、欲言又止。中国律师行业经历了40多年的沧桑变化,管理的问题似乎总在被讨论,却始终无解。难道,真的没有“典型范本”值得借鉴和参考?真的没有哪家的先进管理成果,可以在全国复制? 一家律所,如果能让你在接待中感受到热情与友善,沟通中感受到职业与责任,共事中感受到勤勉与周到。不单单把某一件大事做好,更能够做好一系列的小事,那么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组织的力量”。 张斌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01
决策体系,是整个律所发展的“大脑”,掌控着律所发展的方向、路径与机遇。
但在大多提成制律所中,因为组织形式较为松散,合伙人各有所需,所以在决策上,往往会出现悬而不决,决而不行等问题。毋庸置疑,这对于律所的正向发展来说,一定是致命的。
所以,在我看来,一个科学的决策体系,应该是集众多智慧于一体,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的体系,不仅要保证律所骨干成员的参与感,也要兼顾其平衡性,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让律所成为“一言堂”,也不能为了照顾多方的体验和感受,耽误了发展的最佳时机,因此,我们在卓建所内调整了三级合伙人会议的决策权益,实践了分权制衡的治理体系。
其中,全体合伙人会议,拥有最高决策权,相当于公司的股东大会;
高级合伙人会议,拥有除全体合伙人会议决策事宜外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创始合伙人会议,则拥有高级合伙人决策事项之外事项的决策权,以及在高级合伙人会议形成僵局时的决定权和高级合伙人会议决议偏离律所发展轨道时的否决权,相当于公司的董事会。
三级三权分立的决策制度设立,一方面是为了让更多的律所骨干参与律所事务决策,充分放权,实现共担共管,提升决策效率;另一方面,也是让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制衡关系,避免权力的集中和专断,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决策的公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引入了股份制,所有合伙人的表决权是依据合伙人所持有的股数计算,不是一人一票表决,有效地解决了决策容易出现僵局的问题。
比如,律所中最难拍板的“用钱”问题,我们规定10万-50万区间的花费由高级合伙人会议决策即可,尽量减少了反复的上会讨论,更有利于相关事项的落地执行;再比如,人才招引方面,创始合伙人会议则有权力开启特殊快捷招聘通道,更有利于律所人才梯队建设,避免人才流失。
而在治理体系方面,在三级合伙人会议之下,我们还仿照企业模式,设立了管委会和监事会,希望这三个板块实现分权制衡。
三级合伙人会议作为权力机构,主要负责律所相关事宜的决策;
管委会作为律所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律所的经营运营,下设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律所的日常管理;
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则主要负责对所内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财产的购置、处分及相关制度的运作予以监督。
我认为中国式的律所治理不能搞简单的票决,而是要搞协商民主,在商量中完善方案,在商量中达成共识。
02
7大专门委员会和10大专业委员会就像是飞机的两个翅膀,帮托着10大专业部门稳步前行,形成了“一体两翼”的律所发展格局。
如何有效链接所内成员,我们主要从战略目标和执行激励这两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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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15年来,卓建的律所文化也在不断地更新迭代,最终形成了以家文化、学习文化、团队文化为一体文化生态体系。特别乔迁新址后,融入了法律博物馆的概念,更是将卓建文化由“小我”融入“大我”,让客户和社会对卓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卓建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为大家举办卓建集体生日会;结合所内律师的兴趣特长,组建了卓建乐队、合唱团、篮球队、足球队、高尔夫球队等俱乐部;会利用节假日组织律师家庭旅游活动,促进律师与律师之间、家属与家属之间的沟通交流;会针对有生存、发展压力的青年律师制定支持计划,帮助青年律师成长发展……
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法律行业的服务需求随势而动,如果不能保持持续学习,就无法为客户提供周到的专业服务,要知道律师“一招鲜吃天下”的时代早已过去。
为此,我们组建卓建律师学院,聘请业务专家、教授,为所内、所外律师提供系统培训;开发“同学讲堂”“青年律师成长之路”“卓建论道”“法律名人大讲堂”等学习板块,为所内律师提供学习交流契机;建立卓建学习之星奖项,激励律师持续学习。
所以,我们始终坚持“有组织地工作”,坚持组建紧密团队。
律所除了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支持专业律师发展,还会为其提供规划制定、人才招揽等服务;根据团队业务发展需要,启动了“海星计划”,培养团队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对外引进专业人员或团队,对律所薄弱的专业领域实施“猎鹰计划”,精准帮扶团队发展。
行业内总将一体化运营视为提成制律所未来发展的解药,但大多一体化律所往往将重心放在了薪酬分配一体化上,事实上,真正的一体化运营,不应该只局限于分配制度上,更应该率先从文化建设入手,凝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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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主任掏心窝地告诉我,管理这件事,是解决“人和组织”的问题,地域、文化、时期、人员、场景等要素的差异,导致了管理背后所需的招法就不同,很难复制和效仿。
但从卓建所得发展身上,我看到了一条可以复制的路。一直以来,张主任都十分乐于将自己探索的管理经验毫无保留的在业内进行分享。
其实,《律所一体化运营的卓建实践》一书就是卓建所15年来对于律所管理探索的“笔记”,在我看来其价值点有三:一是,以卓建律所的实践案例为样本;二是,记载了具体的做法还有对应的文本和说明;三是,客观的纰漏了过程中的试错与调整。
卓建律所的发展就像是一个一体化提成制律所的样本教程,从组织到框架,从战略到执行都几乎透明的展现在了行业内。
正如张斌主任所言,一个行业如果不开化,便永远没有未来,律所的管理之道只有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交流,才有更进一步的可能和空间。
END